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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管理部管理制度(暂行)

一.管理部宗旨:
管理部是以学生自我管理,自我教育,自我服务为宗旨
二,管理部机构设置:
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学生处附属机构,并在学生自管会下属管理部等部门.管理部设有一个部长,若干个副部长;副部长兼各栋宿舍楼的楼长,每栋宿舍楼的楼层各设有楼层长及管理部成员.
三.管理部工作职责
1.宿舍卫生管理:
(1)周二至周五早上6:50-7.00,周一(雨天)早上7.20-7.35进行宿舍卫生检查;周三下午5.15-5.35对宿舍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.同时配合和监督宿管员工作.
(2)各副部长应将周一至周五的卫生检查进行统计评出各栋楼的周”较好宿舍”和”较差宿舍”,并于周末将其送至学生处办公室及辅导员办公室.
(3)经过各周评比统计,部长汇总,各副部长再将其作为月”文明宿舍”评比依据之一;并在学期末评出全年”文明宿舍”.
2.宿舍纪律管理:
  (1)作为自管会管理部成员有哲人纠正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违纪行为,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,并送自管会办公室,再由部长将其送至学生处办公室.
  (2)管理部成员应在宿舍熄灯后,协助辅导员及宿管科人员对学生不归宿,晚归宿等违纪行为进行检查.管理部成员在宿舍熄灯后应组织各宿舍长到各自的层长处签到,并对个别宿舍进行抽查,副部长将其结果送各辅导员处及自管会办公室管理部部长处,进行汇总;并在每周周末召开管理部例会.
  (3)管理部经过一个月的检查后.将宿舍纪律检查的情况由部长汇总,作为月”文明宿舍”的评比依据之一.
四.奖惩规定:
  1.奖励规定:
    (1)对于周”较好宿舍”,宿舍成员每天加0.2分并于每周周一的集合会上通报表扬;对于月”文明宿舍”,宿舍成员每人加0.5分并以红榜的形式,进行通报表扬;全年”文明宿舍”,宿舍成员每人加2分,学院将给予20元/年的奖金.
    (2)管理部干部应将平时工作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记录,并将其送学生处及辅导员,通过学生处和辅导员考核后,将授予”先进工作者”或优秀学生干部”荣誉称号.且每一个成员将获得学院分发的”聘书”.
    (3)管理部成员的工作成绩将作为学生奖学金,优秀团员,优秀毕业生等评比的依据之一.
  2.惩罚规定:
    (1)对于周”较差宿舍”,宿舍成员每人扣2分并于每周周一的集合会上通报批评;宿舍三次被评为”较差宿舍”将取消评优资格.
    (2)管理部干部应对平时表现较差和会议缺席的成员给予记录,在周例会给予批评;对情况严重和屡教不改者将其名单送学生处处理,甚至令其自行退会或召开大会将其开除出会.
五.本制度从2004年12月12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自管会管理部.



[ 本帖最后由 gdyxxh 于 2007-5-24 12:11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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